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即将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国家标准相关内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00 点击:0次
烟标委函 [2014] 11号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即将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 组合烟
花》国家标准相关内容的说明
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对组合烟花部分性能指标未作出全面的规定,部分生产企业在组合烟花产品的四周、上下及筒体之间增加垫板或隔板,为了使组合烟花在生产、销售、消费时能准确定位,及时调整生产、销售的结构,现将即将颁布实施的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19593《烟花爆竹组合烟花》部分内容予以提前公示。
部分技术指标如下:
1、筒体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1)小礼花单个筒体规格:
A级:内径>51mm, ≤76mm(圆柱型、药柱型)或≤102mm(圆球型、药粒型),壁厚≥3.0mm;
B级: :内径>30mm, ≤51mm, 壁厚≥2.5mm;
C级: 内径>20mm, ≤30mm, 主体高度≤300mm,壁厚≥2.0mm;
内径≤20mm, 主体高度≤300mm,壁厚≥1.5mm;
(2)喷花类、吐珠类筒体规格:
喷花类:个人燃放类圆柱型内径≤52mm 、圆椎型内径≤86mm;
吐珠类:个人燃放类单筒内径≤20mm。
2、产品与包装(含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宜安装隔板,如需安装隔板的,隔板不应采用金属等硬质材料,隔板的表面面积不超过筒口面积总和的50%。
标准将于近期颁布,颁布实施后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特此说明。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