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内禁放“冷烟花”
发布时间:2009-01-07 00:00:00 点击:0次
2009年新年午夜泰国曼谷一家顶级夜总会发生火灾,火灾造成60多人死亡,大约200多人受伤。泰国当地媒体报道,引起大火的原因可能是缘于狂欢参加者携带烟花进入夜总会。
“节日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放烟花爆竹十分危险,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不能燃放‘冷烟花’。”消防部门介绍,临近春节,欢庆活动骤增,对预防重特大火灾等事故提出了挑战。
“不能以为‘冷烟花’就不会引起火灾。”消防部门介绍,目前国家相关规定中,烟花并没有“冷热”之分,通常人们认为的冷烟花并不等于不燃烧,其产品也会依靠自身药剂燃烧产生声、光和火花。区别在于它的装药量和开爆量可能相对较小,但在人员密集或者易燃物较多的地方,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在室内人多的地方放焰火,不仅危害自己还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上海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室内娱乐场所、婚宴等不允许燃放任何焰火。迈入新年前,公安部曾发出通知指出,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消防部门表示,将严禁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燃放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