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6-18 00:00:00 点击:0次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定
6月12日、15日,我市杨花乡金阳红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和溪江乡佳泰出口礼花厂先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根据《浏阳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如下责任追究:对溪江乡人民政府予以黄牌警告,对杨花乡人民政府纳入重点管理;对两起事故的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两起事故教训深刻,各乡镇、街道,各烟花爆竹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全市受警示,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