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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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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3300家店持证卖花炮

发布时间:2007-01-17 00:00:00 点击:0

      记者12月29日从山东临沂市安监局了解到,随着元旦、春节临近,目前全市已有3300家门店取得经营烟花爆竹的资质。

据悉,各县区目前已为3300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办理了安全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零售点的有效期为1年。

   另外,批发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提供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流向实行登记网络化管理和配送制度,加强流通秩序管理。同时规定烟花爆竹经营点不得走村串巷销售,不得一证多摊销售,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有关证照,不准私设仓库、超许可范围经营。安监部门将认真核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各级各部门将切实落实《临沂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铁路、邮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出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记者: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