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日起销售花炮
五环路内除夕凌晨起才可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拘留今年首名违法燃放烟花人员
春节临近,北京市五环路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月3日,家住宣武区的王某因违反规定在五环路内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今年首个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而被警方行政拘留的人员。
北京市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法规,五环路以内地区,农历除夕(2月17日)凌晨起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月3日晚7时30分,宣武公安分局民警在广义街巡逻时,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查获,并当场收缴烟花爆竹105头。“我以为现在可以放爆竹了,没记住具体时间啊。”50岁的王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时说,当天晚上他出门燃放冷烟花是想庆祝“立春”,没想到被听到响动的巡逻民警赶到抓了个现行。记者在民警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从王某手里收缴来的一大盒烟花,里面剩有一百余支没来得及燃放。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4日晚9时30分许,石景山公安分局民警通过监控探头发现,在五环路内某宾馆西侧有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庞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据庞某称,燃放的烟花爆竹是朋友给的,他并不知道北京有限放法规。目前,庞某也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针对近一时期在五环内出现市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市烟花办再次提醒市民,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春节期间,全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两天时间里,昼夜都可以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4时可以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对于非法燃放的行为,市公安局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燃放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没收非法燃放的烟花爆竹,以有效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
同时,市烟花办还提醒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本市2月7日起才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在此之前向消费者出售烟花爆竹。
(记者:侯莎莎、袁京 通讯员:李连杰、韩金星、杨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