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处3600余花炮点 罚款137余万
发布时间:2007-08-27 00:00:00 点击:0次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和经营点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整治之下,如今更没了藏身之地,浙江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2007年春节期间共组织检查32652人次,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16个,查处非法经营单位(摊点)3645家(个)。这是记者今天从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8月26日晚上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在杭州召开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浙江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以及各市和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的领导和省内1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4家批发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等参加。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董国庆向大家介绍了过去的一年来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时表示,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努力下,近一年来浙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且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据了解,2007年春节期间,浙江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组织检查32652人次,对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极大多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16个,查处非法经营单位(摊点)3645家(个),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6067箱,查处合法经营单位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单位565家,实施行政处罚3199次,收缴罚款137.1万元,51家零售单位被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5家单位被暂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7家单位被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改。
同时,浙江省安监部门在保留安全基础条件好、生产规模较大、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比较规范、以出口业务为主导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外,积极引导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稳步退出生产领域。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3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已有17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其中14家生产企业实现生产转批发经营。这17家企业中,温州市5家、台州市4家、金华市5家、丽水市2家、宁波市1家,其中温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退出。
(记者:叶海 通讯员:李公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