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2008年春节全省烟花爆竹市场调查

发布时间:2008-02-27 00:00:00 点击:0

 

  2008年春节全省烟花爆竹市场调查

        爆竹声声辞旧岁,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在一片焰火流光、爆竹声脆中平安度过了。作为中国新春佳节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人民群众辞旧迎新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同时,它也成为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关注民生、关注安全的焦点问题。那么,今年全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市场如何呢?为此,我们对全省作了抽样调查和分析。总体上看,可概括为: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稳中有升,消费人群、品种发生结构性变化,市场供应充足,品种增加,价格稳中有升,市场秩序趋于好转,安全事故大幅减少。具体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价格有升有降,销售平稳增长

        山东是烟花爆竹消费大省,其消费总量在5亿元左右,列全国前矛。由于历史传统和地域的原因,省内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数量少、规模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据了解2007年省内开工的生产企业44家,年产值仅1亿多元。因此,大部分产品要靠湖南、江西等主产区的企业供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保障供应,去年全省绝大多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普遍采取早签合同、早进货、早储备等措施,千方百计备足货源,以应对市场需求。为了避免往年曾出现的主产区生产企业临近年末货源不足、价格上涨、合同履约不及时等现象,省内批发企业大都在2007年3月份就签定了购货合同,并从上半年就陆续开始进货,一直延续到10月底,90%以上的货源已调进入库。2008年初湖南、江西等地遭遇的严重冰雪灾害,基本上没造成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自省外调入各类烟花爆竹在200万箱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各地均未出现断档缺货的情况。同时,商品花色、品种规格增加,特别是新开发的新颖、环保类品种有所增加,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从销售价格上看,全省总体上比较平稳。由于近年来制作烟花爆竹的烟火药、纸张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提高,在加上用工、运输、税收等费用的增加,主产区供货价格分品种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烟花类中的组合盆花价格增长幅度在20%以上。在这一形势下,省内批发企业一方面通过早订合同、早进货降低了购进价格,另一方面通过降低销售毛利,控制企业经营费用等措施,挖掘内部潜力,积极消化进货价格上涨的影响。据调查,各地除部分烟花类及高端品种价格有所提高外,幅度在10%左右,其他品种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鞭炮类价格还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由于批发价格的稳定,反映到零售市场,据了解大部分消费者对销售价格比较满意,全省各地基本上未出现哄抬价格的现象。

        从销售数量上看,全省大部分地区批发、零售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过春节放花炮,已当成必不可少的传统习俗,购买欲望比较强烈,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和县以上城市,零售市场比较旺盛,从而推动了批发、零售销售数量的增长。据抽样调查,全省有80%的批发企业旺季销售额增长10%—20%,尤其是部分品种,如2号组合盆花、礼品套盒,个别地方出现货源紧缺或脱销的情况,批发企业不得不紧急从产区调货或从其他销区调货,以尽量满足市场需求。

       从产品质量上看,近年来,随着国家烟花爆竹标准委员会连续颁布一系列产品国家标准,烟花爆竹的生产基本上纳入标准化、正规化的轨道;同时,随着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对生产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逐步推广的标准化生产,省内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许多厂家从消费安全的角度出发,新推出了一批环保、燃放安全系数高的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从全省市场上看,凡是通过合法批发经营企业渠道购进的产品,其质量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据了解,今年因产品质量被消费者投诉的事件大幅度减少。

        二、烟花销售比重上升,鞭炮类销售下降,消费结构、消费人群发生较大变化

        从产品消费结构上看,据抽样调查,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多数消费者已不满足低端消费,追求新颖、环保、燃放效果热烈,成为新的消费需求。从批发企业的销售结构分析,全省烟花消费继续呈上升之势,大中城市烟花消费比重占到60%以上,如对济南市几家批发公司调查,烟花销售占60%—70%,烟台、青岛、威海等城市销售比重也基本如此;县以下城镇烟花销售比重在50%左右,其烟花比重也逐年上升;农村市场大多数还是以鞭炮为主,占到60%—70%。在烟花类品种中,组合烟花、造型烟花、玩具烟花销售占据主流,特别是3号以下组合烟花销售最旺,销量最大,约占烟花类的50%以上,造型类、玩具类烟花销售比重也逐年上升,约占烟花类的30%以上。

        鞭炮类产品销售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据了解,省内大部分批发企业为了避免再出现2006年度鞭炮货源紧缺的情况,大都在去年加大了采购力度,与往年相比,储存数量、品种大幅增加。但从本季实际销售情况看,销售数量明显下降,特别是大中城市销售降幅在20%以上。究其原因,一是城市消费结构的变化,烟花类比重逐年上升,鞭炮类销售相对减少;二是受私炮的冲击,影响了正规批发企业的销售,据了解,在一些大中城市小作坊生产的白皮鞭炮、私炮屡禁不止,甚至占据了半壁江山。从鞭炮的消费结构看,1000头以上的全红炮、大地红、礼炮、盘炮,规格大、含药量大、头数多的品种销量增加,头数少、规格小的鞭炮购买者少,大中城市尤为突出。

        从消费人群结构看,随着人们兴趣、爱好的变化,在加上节日娱乐形式的多样化,消费群体也悄然发生较大的变化。调查发现,在禁改限的大中城市,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激情逐年减弱。如济南市除年三十、正月十五燃放较热烈外,整个假日期间燃放较为平淡。在消费主体中,以中青年居多,占消费群体的80%以上,少年、儿童除燃放一些小型玩具烟花外,已很少参与燃放活动。其原因,节日期间娱乐形式的多样化,使部分成年人消费兴趣发生变化,燃放烟花爆竹趋于理性和平淡,而少年儿童多为独生子女,家长处于安全考虑限制孩子燃放,在加上网络、电视的普及,孩子对燃放花炮已不感兴趣。而另一方面,集团购买消费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春节送礼形式的变化,一些企事业单位把送烟花爆竹当作首选,因此大中城市各类包装的礼品盒持续旺销,价格在200—500元的礼品盒为购买主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另外,节日期间的小型燃放活动也呈增长势头,部分企业单位为了扩大宣传、联络感情、活跃职工生活,组织了小型焰火晚会,从而增加了各类烟花的销售量。

        三、消费者安全意识增强,燃放安全事故减少,但仍有不少安全隐患

        鉴于往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局面,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着重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市场上黑炮数量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各地烟花爆竹行业协会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宣传如何购买优质安全的烟花爆竹,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据省卫生厅发布的信息,春节期间,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接诊鞭炮伤患者1205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30.1%;据济南市统计,春节期间各省、市级医院收治烟花爆竹炸伤人员88名,而去年受伤人数为225名,比去年下降61%。

        但是,从各地调查的情况看,仍存在不少不安全因素,应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一是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仍购买燃放劣质烟花爆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地市场上仍有不法商贩购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大都来自家庭小作坊,制作时超量用药、用违禁药相当普遍,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安全隐患。据了解,在一些城市燃放白皮炮、三无产品还比较普遍,医院收治的患者中,有很大比例是燃放伪劣产品所至。

        二是不分场所、地点、时间,随意燃放带来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城市医院、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要公共场所,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一些消费者缺乏公众意识,在禁放区燃放,特别是城市楼群间,空间狭小,如燃放高空烟花,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济南市节日期间,就发生几起燃放高空礼炮震碎楼群玻璃的事故。

        三是燃放方式不当,造成伤害。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在产品的外包装上,都应详细注明燃放等级、燃放方式等说明。但从发生的燃放事故中看,相当比例是因消费者燃放时不按产品说明操作,如手持鞭炮或双响燃放,将鞭炮放置玻璃器皿中燃放,燃放组合烟花时距离过近,当出现哑火时探头观看,等等。

        四是成人对儿童燃放监护不够,容易引发事故。按照规定,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燃放C级以下类烟花爆竹。但部分成年人缺乏保护儿童意识,任由孩子燃放。春节期间一些地方随处可见儿童手持鞭炮、彩珠筒、摔炮、擦炮燃放,极易造成失火和伤害事故。如济南市中心医院节日期间就收治一个因手持鞭炮燃放炸断手指的儿童,其家长后悔不已。

        由此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