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7 00:00:00 点击:0次
内 部 明 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袁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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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特急 部委号 鲁安监明电〔2008〕19号 鲁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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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9月12日和9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最近一个时期,一些省份连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我省有的地区也发生多起事故和险情。国庆节期间外出旅游探亲人员多,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增加。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汲取外省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170号)要求和9月12日、9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山西襄汾“9.8”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