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9-05-11 00:00:00 点击:0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
“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下定决心,依法整治,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始终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下简称“打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确保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有关工作的重要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