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德州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09-08-20 00:00:00 点击:0次
为认真汲取庆云县“5.2”非法加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27号文件和市政府德政办发明电〔2009〕69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安监局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烟花爆竹领域监管工作实际和高温雷雨季节特点,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组织骨干力量,自7月20日至8月20日,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做好“三个结合”,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活动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重新许可工作相结合;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后的复工生产相结合;与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通过做好执法检查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三个结合”文章,突出检查效果,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取得初步成效。在被检查的22家生产、批发企业中,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和“三违”现象;批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许可核定的储存能力和品种储存、经营;常年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存放数量、经营规模及其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是否违规生产或经营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2份,查处安全隐患65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2份,查出的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