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关于黑龙江伊春“8.16”爆炸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8-24 00:00:00 点击:0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 “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三〔2010〕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核实情况,认真指导开展救援工作,全力抢救受伤人员,严防次生事故发生。黑龙江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指导事故抢险救援、现场处置、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据了解,华利实业公司因安全生产条件差,今年未按照要求提出复产申请,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