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关于印发《宜春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2 00:00:00 点击:0

 

 

宜市安监管花炮字〔2010〕173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宜春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宜春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99号)和省安监局《江西省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礼花弹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礼花弹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内销市场渠道,建立统一的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对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的事故发生。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提升我市礼花弹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礼花弹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全市礼花弹产品的流向管理,杜绝礼花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严格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审批管理和安全监管。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编号,并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同时严格依据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确保礼花弹的生产安全。万载县安监局每季度要向市安监局书面汇报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2、严格审查礼花弹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把牢安全生产准入关。各县(区)安监部门、有关乡镇安监办要切实督促现有礼花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现有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条件改造提升。安全评价机构要向礼花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整改提升技术指导服务。凡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予上报省局办证。我市礼花弹生产企业必须在省安监局规定的时限内取证。

    3、礼花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有关规定,并在礼花弹单个产品和每个包装单元(箱)上粘贴相应的标签,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管理。产地安监、公安等部门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跟踪掌握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的流向。

    4、整顿规范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渠道。只允许礼花弹生产企业将礼花弹等A级产品提供(销售)给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或出口,禁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进行销售。我市所有内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律不得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

    三、时间安排

    礼花弹专项治理时间为2010年8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第一阶段(8月份)

    1、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要求,深入宣传、认真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万载县安监局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第二阶段(9月份)

    1、市安监局会同万载县安监局认真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现有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省局审查办证。

    2、市安监局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中许可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项目予以取消,变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三)第三阶段(10月—12月)

    全市礼花弹生产、进出口企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和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工作的要求,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进行管理。在此期间,市安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企业的礼花弹流向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我市成立宜春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礼花弹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刘华政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万载县安监局局长朱潘根担任副主任,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科张少文担任联络员。联系电话:0795-3590903。

    各地要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联合执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万载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到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产业政策,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书面方案9月5日前报市安监局备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按照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严格审查万载县万广源烟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等9家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总局统一编号,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退出礼花弹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相关许可项目,限期妥善处置库存的礼花弹产品和相关设备。

    3、不断完善和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对礼花弹的日常监管。充分利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各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在重新换证前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严禁未取得礼花弹生产许可的企业从事或变相从事礼花弹生产活动;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向国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礼花弹。

    4、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礼花弹生产企业、进出口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礼花弹经营储存、道路运输、出口检验、海关验放、燃放活动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督,严厉打击涉及礼花弹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