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盛镇“四措施”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07 00:00:00 点击:0次
下半年是节假日集中时期,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多发期。新盛镇为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销售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四项措施抓好下半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监管的法律及典型事故案例,使人民群众认清非法经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形成全民防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要召开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会重点宣传政策,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二)严格市场准入,做好事前监管。2010到201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已经开始,安监办要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组织专人到各申请单位实地考察,对安全条件不符合的要指导、督促其按规定整改。限期未整改完成的,初审不予通过。
(三)科学规划网点,兼顾安全便利。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和县政府批准的规划户数进行科学选址布点,既要防止网点过于集中和过于接近居民区而增大安全事故隐患,又要照顾居民的合理需求,方便居民购买。
(四)加强人员配置,严格执法管理。设立专门的“打非” 领导协调小组,继续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明察暗访,加大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未经许可经营,违反相关规定经营的要坚决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