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扎实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12 00:00:00 点击:0次
为了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礼花弹)的安全监管,甘肃省认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关于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定指示,结合省内实际向各市、州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礼花弹等A级产品储存及流向的清理核查,摸清底数。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我省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按照《通知》精神,各地制定本地区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方案、计划,督促相关经营企业和燃放作业单位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操作人员,确保系统按时投入使用。
二是按照《通知》要求,从2010年10月1日起将涉及礼花弹的经营、道路运输、燃放等相关许可工作信息纳入系统进行管理。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经营许可工作,严禁向未取得A级产品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许可,对违规进行销售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公安机关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严审批《焰火燃放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产品来源或去向渠道不明的,不得批准相关燃放或运输许可证。
四是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该通报的进行通报、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确保我省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