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2011年度烟花爆竹药物抽检违规企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5-08 00:00:00 点击:0次
关于查处2011年度烟花爆竹药物抽检违规企业的通报
鲁安监发〔2012〕53号
各市安监局:
2011年12月5日至15日,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先后对我省3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9家生产企业开展了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2〕25号),我省生产企业全部合格,在5家批发企业购进的产品中发现含有违禁药物(名单附后)。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管三〔2012〕25号文件要求,结合相关市安监局对违规企业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8〕194号)中“(三)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属于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