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3 00:00:00 点击:0次
关于核准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鲁安监告字〔2013〕1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规定和《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企业申请,2012年12月24日至25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对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该公司评审总分为88.47分,各A级要素得分均大于60分。经省安监局审核,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符合规定。核准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