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组织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 确保旺季生产安全
发布时间:2013-12-09 00:00:00 点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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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组织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 |
12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京组织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结合贯彻落实新颁布施行的《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1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要点及解决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中“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办”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2号)精神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自各地即日起至2014年元宵节期间,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集中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业务处处长,6个烟花爆竹重点市、22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参加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