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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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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14-01-16 00:00:00 点击:0

    近期,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全省安监部门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特点,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集中治理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8157家次,发现隐患1937处,下达整改指令书263份,实施经济处罚74.9万元,吊销经营许可证10个。

    一、周密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宣贯会议精神,12月27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宣贯视频会议,解读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颁布实施的第61号和65号令,对全省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强调,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将企业存在的“三超一改”、“三违”等严重违规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辖区内的企业再次进行执法检查,不留死角,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同时,省安监局等六部门转发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83号),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逐家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13〕10号)的要求,省安监局组成由分管局长带队,业务处室人员及专家参加的6个督查组,对全省17市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和暗访督查,期间,共检查烟花爆竹企业68家。各级安监部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质监、交通、工商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共排查院落35万余处、出租房屋12万余处、其他重点部位2万余处,取缔黑窝点10余处,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0余人。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自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监局向企业派驻驻厂安全督导员,每天在企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管控,并以短信形式向市级安监局报告当天工作情况。各市安监局接到驻厂督导员的报告且需到现场核查处理的,立即派专人直插现场,对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各驻厂安全督导员累计报告1734条、次,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261次,处理违规行为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