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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关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4-03-17 00:00:00 点击:0

关于报送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专项治理

工作进展有关情况的函

管三函〔20146

各有关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为推进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专项治理等工作的落实,请按下列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一、河北、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9个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2013年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现场会议部署,报送本地区保留的礼花弹生产企业名单(填写附件1)。

二、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7个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要求,报送本地区拟保留的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名单(填写附件23)。

三、江西、湖南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加强使用退役发射药生产烟花药剂安全管理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3112号)的要求,报送本地区退役发射药的加工或经营企业的名单(填写附件4)。

请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于4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司(包括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10-64463354(带传真)

电子邮箱:ligchinasafety.gov.cn

附件:1.保留礼花弹生产企业汇总表

      2.拟保留黑火药生产企业汇总表

      3.拟保留引火线生产企业汇总表

      4.退役发射药加工或经营企业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