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04 00:00:00 点击:0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赣府厅发[2015]18号
关于促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全省烟花爆竹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和效益,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坚持安全和发展并举,以提升发展层次和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化、生产机械化、经营集约化、营销品牌化进程,不断提升烟花爆竹产业的装备现代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使全省烟花爆竹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烟花爆竹产业保持稳步发展,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国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产值超亿元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淘汰一批生产工艺落后的中小企业;培养多层次的专业技术、管理和设计人才,创建3-5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烟花爆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上栗、万载烟花爆竹主产区为重点,引导烟花爆竹产业集聚发展。引导烟花爆竹以资源、人才和人文传统为依托,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协作配套水平,形成集生产、科研、物流、燃放、会展、销售等为一体的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烟花爆竹产业示范基地,打造烟花爆竹区域品牌,提高国内外影响力。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综合实力强、研发设计能力突出、人才优势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以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组建若干烟花爆竹企业集团,实现做大、做强、做优。鼓励烟花燃放艺术表演龙头企业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承揽国际节会燃放业务。鼓励中小企业与烟花爆竹龙头骨干企业合作配套,形成上下游紧密协作关系。
(五)加快科技创新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安全生产少(无)人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引导烟花爆竹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替代危险工序的人工操作,重点推广药物混合机、筑药机、装药机等烟花爆竹一体化生产设备。鼓励开发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组织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环保原材料、机械化生产新工艺、新设备等科技攻关。支持烟花爆竹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提高技术进步水平。支持创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技术推广、质量控制、包装设计、市场开发、商务咨询等科技商贸服务。鼓励企业之间加强技术、工艺、装备应用交流,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六)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大力培育烟花爆竹特色品牌和区域品牌。支持本土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引导烟花爆竹企业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之路,突出产品品种、设计、创意和地域特色,体现江西本土文化元素,开发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品,通过差异化竞争,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宣传与保护,加大名牌产品推广力度,利用多元化媒体和各类营销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销活动,不断提升我省烟花爆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烟花爆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鼓励烟花爆竹主产区制定优惠政策,培育和引进烟花爆竹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烟花爆竹职业教育体系和职称评定体系,组织企业参加焰火燃放、技术操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将烟花爆竹行业列入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范围,烟花爆竹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其从事的专业申报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或工程师系列职称。支持烟花爆竹企业通过技术合作等多种途径,引进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强化烟花爆竹危险作业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实施《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企业产品质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及原辅材料管理,规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禁将专业燃放产品销售给无燃放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统筹协调。由省工信委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全省烟花爆竹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烟花爆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工信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烟花爆竹主产区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十)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对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烟花爆竹产业的支持力度。改进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模式,具备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可直接面对市场建立营销网络。完善烟花爆竹物流配套,积极发展烟花爆竹出口外运业务。积极解决烟花爆竹企业用地遗留问题,规范生产企业的道路和厂房用地,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十一)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产业发展指导,鼓励烟花爆竹主产区结合实际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支持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烟花爆竹物流配套,大力促进烟花爆竹出口。积极拓展九江港烟花爆竹水运通道,加快上栗、万载烟花爆竹公路口岸作业区基础设施及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加大对商标、创意设计、发明专利和原产地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扰乱行业和市场秩序的行为。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发展,完善行业配套服务功能,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人才培训、信息交流、技术推广、产品研发、展览展销等活动。鼓励和引导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加强调研,建立经济运行及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