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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1 00:00:00 点击:0

 

    

      1130日,省厅召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全省安全生产大会、全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监管形势,进一步动员部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力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副厅长、纪委书记任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槐国栋主持会议并传达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当前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数量大、流动快,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已进入多发期,对此,全省公安机关一定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保持警惕不懈怠,紧盯问题不放过,切实增强公共安全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迅速掀起公共安全监管工作高潮。

    会议强调,各级和各警种、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时刻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敢担当、动真格、抓落实,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紧紧依靠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环保、市政、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联勤联动机制,切实增强综合监管力度。把采取断然措施和长治久安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又要围绕打基础、管长远和实现长治久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增强安全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执行省两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意见》,把落实检查责任作为重点,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把排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的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真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立足于随时应对突然发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