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积极推动烟花爆竹业“去产能”
发布时间:2016-09-19 09: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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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合理制定奖补政策。2016年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完成转型发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奖补470万元;明确6月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动提交转型发展申请,奖补100万元;9月底前完成剩余危险物品处置工作,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奖补180万元;11月底前拆除厂区生产设备、完成土地整治,无生产安全事故,奖补230万元。
二是积极促进企业转产。积极安置解决职工遗留问题奖励,11月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职工安置遣散、工伤、职业病和其他遗留问题,奖补220万元。对主动转型发展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实施转产时,转产项目享受区内招商引资政策。
三是严格补助资金拨付。在兑付奖励资金前,烟花爆竹企业必须签订关闭奖补协议,确保有关闭后续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伤赔付、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及周边群众或与企业相关的水、电、路、土地复垦、土地租金等遗留问题解决,并严格支付顺序;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来源:黔江财政
二是积极促进企业转产。积极安置解决职工遗留问题奖励,11月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职工安置遣散、工伤、职业病和其他遗留问题,奖补220万元。对主动转型发展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实施转产时,转产项目享受区内招商引资政策。
三是严格补助资金拨付。在兑付奖励资金前,烟花爆竹企业必须签订关闭奖补协议,确保有关闭后续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伤赔付、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及周边群众或与企业相关的水、电、路、土地复垦、土地租金等遗留问题解决,并严格支付顺序;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来源:黔江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