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市场交流 >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花炮事故的宏观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07-04-03 00:00 点击:

     应对措施

    在深入分析2006年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大幅度的上升,非法生产重大事故多发的只要原因和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基础上,2007年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大力推进产业升级

     继续深入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严把烟花爆竹生产准如关的同时,加快生产企业的“五化”步伐,推进产业升级。2007年重点推进机械化和标准化工作,通过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生产,并实现人机隔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其安全保障能力;尽快出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三违”。

    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针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开展反“三违”和“三超一改”活动,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装药、制药、晾晒等重点危险工序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危险工种人员的培训。尽量采取机械化生产。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四川、河南、湖南、河北、广西、安徽、广东等重点地区“打非”工作的导督促广西、河南等地区尽快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大处罚惩戒力度;

     氯化钾专项治理

    2006年氯化钾抽检工作经验,继续加强药物抽检,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数量,对违规使用氯化钾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加强氯化钾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完善氯化钾流向登记制度,严格源头管理;继续鼓励和支持氯化钾替代药物的研究和推广。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各地要加强烟花爆竹安监人员、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去业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烟花爆竹安监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做好经营许可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发证工作。坚决取缔非法非法烟花爆竹集贸市场,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