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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1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2-02-08 10:00:10 点击:0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在生产领域抽查检验了215家企业生产的219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3%。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3家,有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21家企业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了组合烟花类、爆竹类、喷花类、吐珠类等4类烟花爆竹产品。重点对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部件、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其中,部件不合格的有18批次,不合格批次数最多,不合格原因为产品引火线安装不牢固或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湖南、江西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其中,在湖南抽取了120批次产品,检出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在江西抽取了77批次产品,检出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0%。最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7.2%、14.0%、12.3%。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1. 2021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 2021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