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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持续到2022年3月

发布时间:2021-12-18 17:55:47 点击:0

12月16日,省政府安委会下发通知,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份,将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将重点督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会议情况等。本次督导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将覆盖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市政管理、冶金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以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其它领域也将结合实际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市、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督政”作用,研究制定督导清单,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曝光力度,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