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潍坊市兴达鞭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7 12:56:45 点击:0次
鲁安监告字〔2018〕19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规定,经企业申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知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潍坊市兴达鞭炮有限公司和寿光市弥河烟花爆竹经贸有限公司先后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及评审结论符合规定,现核准上述2家企业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