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发布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17-02-09 15:38:00 点击:0次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发布关于2017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对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明确提出,要推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其主要内容是:
(一)强化专项整治和“打非”
一是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从严从重处罚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分包转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开展1.1级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超量储存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对总仓库存量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二是巩固黑火药安全管控措施并延伸至引火线安全管控,强化产品包装,逐步实现引火线区域配套生产。
三是继续推进生产企业“三库”建设,建立完善“三库”情况档案,对“三库”不足企业,根据库存能力实行限量生产措施,强化日常监管。
四是深化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继续配合研究确定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书面警示和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指导重点产区、传统产区以及新近退出生产地区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村镇、人员跟踪管控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和宣传教育力度;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行动。
(二)严格许可把关和重点时段监管
一是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产区严把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关,定期公布发证、吊销、注销、撤销信息;组织研究生产企业产能核定技术问题,探索建立生产企业产能核定管理机制。
二是继续推动烟花爆竹生产集约化,指导湖南、广西等主产区生产企业向优势区域集中,督促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做好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清理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落实和严格执法,分别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前和四季度生产经营旺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
(三)大力推进机械化和防静电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爆竹自动化生产示范线建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试点项目验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组织开展爆竹引火线湿法制引自动化机械设备研发,淘汰干法制引生产工艺。
二是鼓励支持湖南、江西、河北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快提升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加强对产区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推动生产企业对导静电设施进行检测。
(四)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一是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并做好宣贯工作。
二是组织研究制定零售点设置基本安全条件标准以及涉药机械设备研发和应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修订相关试验研究,启动编制爆竹、组合烟花等主要类别产品的工程设计指导意见。
(一)强化专项整治和“打非”
一是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从严从重处罚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分包转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开展1.1级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超量储存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对总仓库存量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二是巩固黑火药安全管控措施并延伸至引火线安全管控,强化产品包装,逐步实现引火线区域配套生产。
三是继续推进生产企业“三库”建设,建立完善“三库”情况档案,对“三库”不足企业,根据库存能力实行限量生产措施,强化日常监管。
四是深化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继续配合研究确定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书面警示和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指导重点产区、传统产区以及新近退出生产地区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村镇、人员跟踪管控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和宣传教育力度;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行动。
(二)严格许可把关和重点时段监管
一是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产区严把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关,定期公布发证、吊销、注销、撤销信息;组织研究生产企业产能核定技术问题,探索建立生产企业产能核定管理机制。
二是继续推动烟花爆竹生产集约化,指导湖南、广西等主产区生产企业向优势区域集中,督促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做好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清理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落实和严格执法,分别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前和四季度生产经营旺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
(三)大力推进机械化和防静电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爆竹自动化生产示范线建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试点项目验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组织开展爆竹引火线湿法制引自动化机械设备研发,淘汰干法制引生产工艺。
二是鼓励支持湖南、江西、河北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快提升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加强对产区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推动生产企业对导静电设施进行检测。
(四)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一是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并做好宣贯工作。
二是组织研究制定零售点设置基本安全条件标准以及涉药机械设备研发和应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修订相关试验研究,启动编制爆竹、组合烟花等主要类别产品的工程设计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