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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监通报2016年安全生产举报情况 烟花爆竹举报同比下降三成

发布时间:2017-01-24 11:32:00 点击:0

       原标题:山东安监通报2016年安全生产举报情况 烟花爆竹举报同比下降三成
       23日,山东省安监局通报了2016年安全生产举报情况。2016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共接到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职业卫生及其他举报3238起,已核查3094起,核查率95.6%,同比上升约2个百分点,查实1756起,查实率56.7%,同比上升约3个百分点;兑现奖励金额35.2万元,较2015年增加21.6万元,同比上升159%。
       
受理举报数量前五位的为:济南市(505起)、青岛市(1091起)、淄博市(222起)、东营(242起)、临沂市(364起)。
       发放举报奖励的市有:济南市发放奖金10万元,青岛市发放奖金9.7万元,淄博市发放奖金9万元,枣庄市发放奖金1万元。
       从举报类型看,隐患类和非法违法行为类占比较大,分别占56.8%和31.6%,两者占全部举报的88.3%。
       从举报行业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类举报量较去年下降明显,其中烟花爆竹类举报同比下降32.5%,危险化学品类举报同比下降21.9%,非煤矿山类举报同比下降20.7%。
       从举报方式看,传统的电话、书信、走访等举报方式占比较大,其中,电话举报所占比例最大,为76.3%,通过“12350”热线电话举报占44.1%。
       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省安监局细化了奖励标准,降低了奖励门槛,扩大了奖励范围,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等级,最高分别给予举报人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017年 1月9日,省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济南市长清区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经核查举报内容属实。1月18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安监局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通过“12350”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及时领取奖励。举报办理部门会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