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高危行业加强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08-03-31 00:00:00 点击:0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组织机构,确保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据悉,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是此次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此次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通知要求,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企业要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制定措施和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同时要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改进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为保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结合,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其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优势。同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火灾、爆炸、泄漏,矿山存在的垮塌、水、火、中毒窒息、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的特点,认真制定事故应急方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应对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