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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加强花炮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08-12-31 00:00:00 点击:0

 
 

    2009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市场安定有序。

    根据通知要求,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者,各级工商机关只有在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予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的经营者,及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各省级工商机关将迅速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向市场发出消费预警;对涉及异地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地区通报情况,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异地节日市场。
 
(记者:张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