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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1 00:00:00 点击: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自发):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14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发生重大煤气中毒事故,15湖南省湘潭市立胜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不力,一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1月底至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通过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为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行业(领域)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冶金制造、民爆、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周密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