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2 00:00:00 点击:0次
各市安监局:
春节已过,部分节前停产的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切实做好节后开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复产安全措施。督促各类停产、检修的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在恢复生产之前,必须周密制定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因停产可能形成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方可恢复生产。
二、严格落实复产安全教育。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复产前,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岗前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新职工和农民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全面熟悉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员工酒后、疲劳上岗作业。
三、加强对复产企业的检查验收。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入节日期间停产停工企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节后复产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采空区及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化工企业,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以及节后回收和储存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根据企业复工申请,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达不到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的,要严肃处理。
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保证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可行,落实到位,具有针对性。
春节已过,部分节前停产的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切实做好节后开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复产安全措施。督促各类停产、检修的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在恢复生产之前,必须周密制定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因停产可能形成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方可恢复生产。
二、严格落实复产安全教育。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复产前,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岗前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新职工和农民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全面熟悉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员工酒后、疲劳上岗作业。
三、加强对复产企业的检查验收。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入节日期间停产停工企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节后复产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采空区及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化工企业,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以及节后回收和储存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根据企业复工申请,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达不到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的,要严肃处理。
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保证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可行,落实到位,具有针对性。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