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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文登市东方礼花有限公司“4.2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00 点击:0

 

鲁安监发〔201452 

关于深刻吸取文登市东方礼花有限公司

 

4.2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

 

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安监局: 
        2014
422850分,文登市东方礼花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严重违规,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转包生产线,在同一工房内超人员、超药量进行封口、晾晒、包装多种作业。这起事故发生在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期间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第二天,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极其淡薄,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也暴露出有的地方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在全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成品库、原材料库、中转库和危险有药工房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问题;有无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以及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章违规行为;生产区及总库区内的工房、库房设置及布局是否与生产的产品类别、生产规模相适应;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等。 
        
对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级、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并使用产品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有无购销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或者含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问题;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备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今后,凡是发现违法违规转包、分包、转让的,一律暂扣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现有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对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存在三超一改三违问题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从重给予经济处罚,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现有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烟花爆竹企业的厂长(经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重点,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的规定,逐条逐项查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隐患。二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岗位操作规程、工库房用途及核定人员、药量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要认真落实负责人带班巡查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直接辞退。 
        
四、认真推进机械化改造工作。各生产企业要深刻吸取“4.22”事故教训,切实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作为本单位当前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17号)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机械化改造工作,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改造项目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和验收,严禁采用未经安全认证的机械设备,严禁边施工、边生产,严禁未经批准私建乱建,真正通过机械化改造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今后,全省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控制改造项目,对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有关地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对所有的生产企业,所在地都要派驻驻厂安全督导员,靠上监管,严防各类严重违规违章行为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请将本通知立即传达至基层安监部门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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