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6期 警钟常鸣 严防事故
发布时间:2007-12-07 00:00:00 点击:0次
警钟常鸣 严防事故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07]19号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12月底前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经营旺季安全。
二、严把进货关,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新颖、价廉、安全的优质合格商品。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以消费者切身利益为重,从源头抓起,严把产品质量关。批发企业所购商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自觉抵制“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应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具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仓储安全管理。做到:(1)专库专用,消防避雷设施符合标准和规范,商品储存量符合仓库设计容量,仓库保管、值班制度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健全,保管、值班人员到位,商品堆放应符合国家标准。有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2)应对现有库存商品进行清理排查,对陈货、旧货抓紧处理,对质量不合格或超出有效期的商品不投放市场。
四、加强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管理。调运手续齐全,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车辆进出库房、商品装卸应严格按照爆炸物品要求操作,严防安全事故,确保经营安全。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