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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斌处长在山东省二〇一〇年度烟花爆竹交易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4-16 00:00:00 点击:0

 

 

在山东省二〇一〇年度烟花爆竹交易会上的讲话

山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  韩斌

2010330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很高兴今天来参加这次烟花爆竹交易会,并与大家共同探讨规范我省烟花爆竹市场秩序问题。同时非常感谢省烟花爆竹协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在促进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工作中,主要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的要求,负责对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借此机会,下面我就规范发展烟花爆竹市场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属于高危行业,它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有时甚至会酿成灾难,直接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重于泰山,烟花爆竹企业责任重大。

我省是烟花爆竹消费大省,还有一些烟花爆竹传统产区。虽然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多数烟花爆竹企业也能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但客观地说,这个领域仍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的还比较突出。一是有少数烟花爆竹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存在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经营资质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制作烟花爆竹;二是有的烟花爆竹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生产管理水平低下,产品质量低劣,安全隐患大;三是有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不注意审查供货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四是有的明知是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仍无视可能发生的事故,见利忘义,非法收购并对外销售。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近年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给许多家庭带来巨大不幸和灾难,同时也给经营者造成巨额损失,其中的教训十分惨痛。

烟花爆竹经营者对和谐社会建设、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无旁贷。广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以典型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一系列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防止非法制作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二、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一个行业要健康发展,诚信是基石,是根本。烟花爆竹行业也是如此。广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做到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凡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的经营者,都必须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在取得安监等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禁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对经营项目发生变动,或已被取消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及时当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工商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另外,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企业,每年还要按时办理企业年检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