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不可或缺的文化寄托(龙口徐兰晨)
作者:龙口市烟花日杂有限公司徐兰晨,获得“青春岁月”征文比赛一等奖。
千百年来,人们在各种活动中燃放烟花鞭炮,相沿成习并沿袭至今,范围及其广泛,渐渐积淀为各民族一种共有的文化情结。这绝非迷信、愚昧、落后的产物,而是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寄托,寄托着人们的希望、憧憬,是中华文明的象征之一,是维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纽带。
花炮是烟花、鞭炮的统称,是一种以传统工艺品形态出现、能满足人们某种精神需要且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其稍纵即逝的,不可复制、不可留存的瞬间绽放所产生的声响、色彩、图形,给人们以欢欣和愉悦,满足了人们的特殊的精神生活需要。其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国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逐步成为世界性的独特文化。
英国著名的文化进化论者、人类学家爱德华·博内特·泰勒博士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曾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花炮就是这样一个“复杂整体”,几乎涵盖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等诸多方面。花炮作为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获得、传递的象征符号和媒介之一,代表了人类文明的显著成就,它的核心部分是中国民族的传统观念(民俗观念),尤其是它所具有的价值和深厚内涵。我们不难看出,花炮不仅有声、光、色、形等外显行为模式,而且有象征性、寓意性等内显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通过历代传承而将其核心部分(传统观念),及其价值(观赏性、娱乐性)保留下来并发扬光大。
花炮以其绚丽多彩、灿烂夺目、响彻寰宇的特质,构成了中华民族一种特有的民俗景观,并且影响到整个世界。绚彩的花炮散发着古朴淳厚的民族气息,而且不择时令、地域,不择种族、人群,总是天随人愿地变幻着无穷的美丽,带给人类的也总是信心、力量、喜悦和幸福。它手牵着往昔,情系着当今,拥抱着未来,蕴含着所有人群的精神寄寓,表达着所有民族的共同期盼,是喜悦的音符,是吉祥的象征,是美丽的图画,是动人的诗篇,已成为人世间各种民俗活动和庆典活动不可或缺的特殊艺术品。
中华民族和世界各国都有许许多多古老的文化现象。可是,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古老的文化现象都已经不复存在,早就成为历史的钩沉,人们无法去感受它们,只能在考古发现中去追索、在故纸堆中去寻找它们的蛛丝马迹;而另一些古老的文化现象却经得起岁月风雨的考验,不但没有被湮灭,反而历久弥新、发扬光大。花炮文化便是这样一种历尽沧桑、与时俱进的文化现象,经唐、宋、元、明、清各代而至民国,再经新中国成立至今,续存1300多年,为世世代代的人们所喜闻乐见。花炮文化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茁壮成长、推陈出新。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它总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千余年来,花炮文化就像长江、黄河一样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大至国家庆典,小至民间婚丧喜庆,都离不开花炮的参与。伴随着清脆的爆响,那鲜艳的色彩,那芬芳的气味,初生的婴儿被施以最圣洁的洗礼,新婚的夫妻许下最诚挚的诺言,逝者的亡灵得到最神圣的超度,凯旋的将士受到最热烈的欢迎,一切悲欢喜乐得到最尽情、最酣畅的渲泄。因为有了花炮,我们不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