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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来临谈“禁炮”

发布时间:2018-01-26 16:29:19 点击:0

       每到春节,烟花爆竹都要饱受一次诟病,有人一提起安全与环保,首先就拿烟花爆竹开刀,似乎它就是安全的障碍、环保的灾星。现在,一些大中城市陆续实施了“禁炮令”,部分地区如湖南新化、浙江永康等地区也唯恐不及,连乡村也禁燃烟花爆竹。看来,花炮产业面临着一个极为寒冷的严冬,传统文化遭遇了最严厉的挑战。
       “禁炮令”的理由自然冠冤堂皇,甚至理直气壮:什么“减少雾霾,保护环境,有利于人民健康”啦;什么“防范隐患,杜绝火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啦,还有什么“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啦,不一而足,反正都是替老百姓着想的,都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都是上得了台面的……至于什么传统文化、什么民间习俗、什么百姓意愿,对不起,都统统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出台禁令的时间也选得颇为高明——人们最看重的春节,连春节都被禁放了,其他时间你还敢放吗?
       通过一纸禁令,让烟花爆竹自生自灭,让为政者高枕无忧,这就是制定禁令的动机和目的。
       古人云: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大凡要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烟花爆竹真有那么坏、让人痛心疾首而要大加挞伐吗?恕我直言,许多都是信口开河、胡编乱捏的瞎扯淡!
       “花炮是危险品。”一提起烟花爆竹,首先就指责它伤人毁物,哪里炸伤了人,哪里又烧了房子。仿佛花炮生来就是一个孽障,让人望而却步。众所周知,烟花爆竹是火药制品不假,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完全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大凡成年人,从小到大,有几个没有玩赏烟花爆竹的经历,真的是那么可怕可恶吗?这与公路上驾车行驶一样,虽然时时刻刻存在隐患,但只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就可以安然无恙,有谁会谈车色变呢?现在,凡是正规的花炮生产企业,都按国家制定的标准生产,根据产品的分级分类确定用药量,不合格、不安全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产品做到了安全可控;消费者在燃放过程当中,只要严格按照产品的分级燃放和产品说明书谨慎操作,不违规燃放,就不会有什么安全之忧。从老祖宗发明烟花爆竹时起,已经燃放了一千多年,如果一放就会伤人起火,恐怕它早就销声匿迹了,也不必等到我们这一辈人来禁掉。当然,如果你图便宜买非法生产的劣质产品,或者随心所欲乱放一气,则不是我们讨论的命题。要知道,吃饭时狼吞虎咽、囫囵吞枣,也许会卡喉咙的,难道你也禁止吃饭?
       “花炮是污染品”。这可能是出台禁令最硬扎的一个理由,也是国人认识雾霾后最赶时髦、最搏眼球的一个名词。应当承认,过去由于少数花炮企业片面追求效果,或者粗制滥造,违规使用了一些含有污染物质的化工产品,使得燃放时产生了较多的烟雾和某些有害气体。虽然这种“污染”与其它污染源(如煤炭、工业扬尘、汽车尾气等)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毕竟多少对环境有不利影响。残留物所形成的垃圾也确实增加了城市环卫工人的负担,让他们多忙碌几天。现在,由于城市雾霾的加剧,人们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了,也引起了花炮生产厂家的警觉。近年来,花炮科研人员研制了许多环保新材料,如无烟火药、无硫火药、无土鞭炮、无尘烟花等等,基本上解决了污染的问题。燃放后即使有少量的烟雾,也会很快就飘散降解。而残留物(如纸筒、包装箱)则多数可以回收,炸开来的纸片也像红色的花瓣,没有泥土没有残渣容易清理。
       比我们更早发现雾霾、也更加重视环保的欧美日等国家,他们在节日里从来不禁放花炮,东南亚一些国家还曾因鞭炮有种特殊香味可以醒脑提神而把它称为相反好过许多禁炮的城市。花炮主产地的浏阳、醴陵、万载、上栗特别是湖南省会长沙等地,几乎长年燃放花炮以招揽客商、推动旅游,空气质量也从未受什么影响。现在,不少地方谈霾色变,仅仅在春节放它几天,就把污染环境的罪名强加于花炮,这不是有失公允吗?至于那些以美丽乡村之名禁止农村放烟花爆竹的,不妨到全国美丽乡村示范县的浏阳看看,“鱼和熊掌”又是如何兼得的?
       “花炮是点缀品”。此话的用意无非是指烟花爆竹可有可无,可放可不放。诚然,花炮虽非事关衣食住行的必需品,但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愉悦、带来欢乐,可以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烟花爆竹的声音、色彩和气味,不仅可以让人赏心悦目,而且能够提振士气,鼓舞人心。为什么像北京奥运、上海世博那样的盛大庆典都要举行大型焰火晚会?为什么民间的红白喜事也要放鞭炮烟花?难道仅仅是因为“点缀”吗?不!这正是因为精神方面的需求,也是物质层面所东西无法替代的东西。所以,千百年来它历久不衰,一直受到百姓广泛的欢迎,形成了一种历久弥光的传统文化。这与歌曲舞蹈、电视电影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一样,花炮也是民俗文化的载体。经常有人说,西方国家如何文明,如何进步,他们老早就从中国引进花炮,现在还继续从中国进口花炮,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他们也“崇洋媚外”吗?可以这么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是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尊重,也是对中华文明的认同。反之,会让外国人耻笑、让子孙后代戳脊梁骨的。
       “花炮是奢侈品”。此话貌似有理,实则小题大作。烟花爆竹消费起点低、观赏受众多,分享面最广,是大众消费品,何来奢侈之说?大凡燃放烟花爆竹,都是在公共场合,而且人越多越热闹,人越多越气派,人越多越浪漫。烟花爆竹从来就是个雅俗共赏的东西,是群众性的娱乐活动,是一种集体的狂欢,“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来没有人关起门来独自欣赏。大众消费品与少数人奢侈独享完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还有人认为烟花稍纵即逝、昙花一现,没有多少艺术价值。这种认识,也是对审美的误解,正因为烟花的稍纵即逝,才构成万紫千红、惊鸿一瞥的奇景,并将瞬间留与永恒,给人以暇想的空间。而且,烟花爆竹起源于民间,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它可以让广大群众听到声音、看到色彩、闻到气味,是地地道道的低值高效的娱乐品。付出的只是较小的代价,收获的却是大众的快乐。曾有企业老板为了慰问乡亲,春节时在老家捐办一场焰火晚会,引得大家欢呼雀跃,令人久久难以忘怀,不正是顾及公众利益的惠民之举吗?
       其实,政府禁放花炮的真实原因可能并非以上所述,可能是某些官员寻找一种借口。其真实原因还是公共管理的缺失,即政府怕出事、领导怕担责,干脆一禁了之,以图高枕无忧、万事大吉。因为在城市,无条件、无限制地燃放肯定不行,那样会导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乱放一气;而有限制的燃放则需要加强管理,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持,需要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劳神费力,甚至牺牲个人的休假时间。正如汽车上路行驶一样,需要制定交通规则,需要交警值勤,需要有人监督,需要电子监控,甚至日夜巡逻。如果因管理失职、马虎大意发生安全事故,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就要被追责。因此,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思维驱使下,为了逃避追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最巧妙的办法。只要不伤人、不死人、不发生火灾,就心安理得了。至于过节热闹不热闹、群众高兴不高兴,节日有文化和没文化,都无关紧要,自以为赖不到当政者的头上。
       然而,这种惯性思维和“一刀切”的处理办法大错特错,因为背离了中央的精神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也是枉顾历史、违背现实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他说:“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2016年国务院下文把烟花爆竹划归传统文化产品,并把它列保护扶植的项目。传统习俗是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之一,决不能葬送在我们的手中。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和参与,有文化力量的支撑和鼓舞,就像2005年首都北京“禁改限”一样,明智的有责任心的领导,都会尊重和弘扬传统文化,都会考虑民意要求与习俗传承,逐步作出“禁改限”的决策,一股暖风必将吹拂祖国大地。我们坚守着,我们期待着!
(本文作者为文史专家宋遂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