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论烟花,鞭炮传说
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
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荆楚岁时记》曾经这样记载,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
当时没有火药,没有纸张,人们便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虽然这只是迷信,但却反映出了古代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们称为“爆竿”,是将一支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连续发出爆破之声。南昌诗人来鹄的《早春》诗句:“新历才将半纸开,小亭犹聚爆竿灰。写的就是当时春节燃烧竹竿的情景。
后来,炼丹家经过不断的化学试验,发现硝石、硫黄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于是发明了火药。有人将火药装在竹筒里燃放,声音更大,使得火烧竹子这一古老习俗发生了根本变化。北宋时,民间已经出现了用卷纸裹着火药的燃放物,还有单响和双响的区别,改名“爆仗”,后又改为“鞭炮”。
爆竹亦称“爆仗”、“炮仗”、“鞭炮”,为中国特产,其起源很早。如果我们追溯爆竹的起源,就会了解古代人燃放爆竹的本意及其衍变的历史。
据《神异经》说,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竹子的爆裂声使其远遁的办法。这里所说的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即驱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
鞭炮
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竹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品种花色也日见繁多。湖南的浏阳,广东的佛山和东尧,江西的宜春和萍乡以及浙江的温州等地是我国著名的“花炮之乡”,其生产的爆竹不仅畅销全国,而且还远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燃放爆竹已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娱乐活动。人们除了辞旧迎新在春节燃放爆竹外,每逢重大节日及喜事庆典,诸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婚嫁、建房、开业等,亦要燃放爆竹以示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