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受消费者欢迎的烟花爆竹”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7:16:19 点击:0次
烟协字〔2023〕10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提升行业品牌形象,根据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协会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在会员单位开展2022年度“受消费者欢迎的烟花爆竹”产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征信体系建设企业分级A级、B级企业。
二、参评条件
1.参评产品为C、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优先评选低药量、低噪音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提供2022年10月以来的产品检验报告。
2.参评产品在山东市场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无质量纠纷。
3.参评企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有关法规、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遵守协会章程和《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重合同、守信用,在批发企业和消费者中有良好的信誉度。
三、评选办法
1.参评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产品,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表。
2.协会秘书处根据参评产品申报情况,分别征求相关批发企业、消费者意见,汇总后报理事会评议审定。
3.获奖产品由协会授予“受消费者欢迎的烟花爆竹”称号,按品名制发奖牌、证书,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4.为扩大获奖产品的宣传,协会秘书处将授权获奖产品使用“受消费者欢迎的烟花爆竹”标识,用于获奖产品内外包装,进一步扩大获奖产品影响力。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3月10日前报到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31-88596565
电子邮箱:sdsyhbzxh@qq.com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