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烟协字〔202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征信体系建设,保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协会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在会员单位开展2021年度“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单位,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征信体系建设企业分级A级、B级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生产企业条件。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本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无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无生产安全事故。
2.履行《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销售秩序。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标准订货要求,严格道路运输手续,无一证多用、转借冒用运输证等非法行为,无乱发货、发私货行为。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验报告经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年审。产品得到批发企业、消费者好评,无质量纠纷问题。
4.按时交货,无违约行为,得到批发企业认可。
5.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按时缴纳会员会费。
6.在山东连续销售3年以上,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批发企业条件。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本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经营安全事故。
2.履行《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销售秩序。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严格区分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产品销售对象,经营中无质量纠纷和消费者投诉问题;严格道路运输手续,没有向其他区域串货、发货行为。
3.实施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批发企业按照省政府安委办鲁安办发〔2019〕72号、鲁安办函〔2021〕34号文件要求,对零售店(点)实行“六统一”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4.及时结算,无拖欠货款行为,得到生产企业认可。
5.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按时缴纳会员会费。
6.连续合法经营3年以上,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评选方法
1.由企业对照评比条件填写申报表,报协会秘书处。
2.协会秘书处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别征求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意见,汇总筛选后报协会理事会。
3.协会理事会根据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先进单位。
4.先进单位由协会授予“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5.获得“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称号后,理事会根据“行业先锋企业”、“诚信守法星级企业”条件予以晋级。
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3月15日前报到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31-88596565
电子邮箱:sdsyhbzxh@qq.com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