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烟花爆竹行业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2 16:28:00 点击:0次
烟协字〔2021〕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行业人才培育,助力行业发展,根据《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开展2020年度“烟花爆竹行业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
凡在会员企业中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职员工,均可申报行业标兵。
二、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个人发展;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在安全生产、规范监督等方面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在员工中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工作认真,技术过硬,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与竞争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方法:
1.单位推荐申报。
2.协会秘书处汇总申报资料,报协会理事会。
3.协会理事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实行无记名投票,评选行业标兵。
四、申报要求:
1.相关业绩材料字数在400字左右。
2.个人获得的各类奖项、证书等,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3.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五、表彰形式:
对评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烟花爆竹行业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由工作单位给予奖励。秘书处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六、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请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按照协会确定的评选条件做好自荐申报工作。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请严格按照自荐、评选程序,认真填写申报表,并于2021年3月13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31-88596565(传真)
电子邮箱:sdsyhbzxh@qq.com
|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