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8-19 00:00:00 点击:0次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烟协字(2005)5号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省外备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近年来,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发挥自身优势,依法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为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协会自治、自律作用,宣传企业,提高行业和会员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知名度,促进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2005年度在全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单位和省外备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开展评选“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资质的会员单位和在山东备案销售的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授予 “烟花爆竹诚信守法企业”称号,并颁发奖牌。协会秘书处将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宣传。 三、申报及评选方法 1、由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对照评比条件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报协会秘书处。 2、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评选。协会秘书处将根据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申报情况分别征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意见。 3、协会秘书处将企业申报情况汇总后报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企业工作实绩和选票数进行综合考评,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先进单位。 四、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协会确定的评选条件搞好自荐申报工作。 2、申报截至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自荐和评选程序,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务于2006年2月20日前报到协会秘书处。 附件: 1、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申报表 2、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生产)企业申报表 3、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生产)企业评选条件 4、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评选条件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生产)企业申报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公章)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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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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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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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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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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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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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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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评选条件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公章)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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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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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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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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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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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万元) | 其中:省内: 省外: | ||
主 要 事 迹 |
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生产)企业
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生产)企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经营中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自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调运手续,无私购、私销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所供产品经省级(含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检测报告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设备案。经营中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产品质量得到批发企业和消费者好评。 4、维护行业利益,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5、通过正式办理调运手续年销售额省外定点生产企业达200万元以上,省内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6、重合同,守信用,按时交货,守法经营,经营中无任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