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度评审通过的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4 00:00:00 点击:0次
有关会员单位:
2013年在省轻工集体企业联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组织了工艺美术和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经过山东省工艺美术和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以下人员通过了评审(名单见附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3日共15个工作日。请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确保上报评审材料真实无误。有关单位务必于1月14日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协会秘书处,以便及时汇总报省轻工集体企业联合社,确保正式名单按期公布。
协会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122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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