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发 【2015】19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点击:0次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烟协字(2015)12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发
【2015】19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发【2015】19号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烟花爆竹行业实际,对照先进经验,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河北宁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爆炸事故已致21人死亡、日照石大科技公司发生爆燃事故等等,这些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我省已进入高温多湿季节,给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此,一并提请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雨季汛期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制,做好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要强化安全责任,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经营安全。
附件:《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发【2015】19号文件的通知》.doc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吉林浙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经验的通知.pdf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