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 14: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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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安发〔2017〕2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鲁政办字〔2016〕223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安委〔2017〕6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拟定的《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已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鲁政办字〔2016〕223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安委〔2017〕6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拟定的《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已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