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07-04 14: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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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3日讯 记者蔡岩红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决定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通知明确,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通知指出,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