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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要求江西对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整改

发布时间:2017-06-29 17:57 点击: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要求江西落实对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隐患整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导组于2017年6月13日至14日,对江西省上栗县、万载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江西省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管理混乱,一证多厂(工区挂靠生产)、“三超一改”、冒牌(贴牌)生产等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县和乡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企业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安监总局办公厅将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反馈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落实隐患整改,举一反三强化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总局称,2017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导组检查发现上栗县中亿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停产后,在作业工房随意堆放药物、引火线、半成品,已现场要求立即责令企业认真清理并妥善处置。但是这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仍然没有清理处置滞留在生产线上的药物、引火线、半成品。同时,此次检查发现万载县裕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长期在同一间工房进行高氯酸钾和硫磺预混,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这种严重违规行为却熟视无睹。
  安监总局同时提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万载县万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裕凡引线车间,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上栗县春明出口花炮厂和天鹅花炮厂、万载县裕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其他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明确责任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改造提升的企业,要从严格规划布局、规范设计和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评价等环节,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
  安监总局要求江西省于7月17日前将有关执法处罚、整改落实情况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措施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