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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16:19 点击: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
       2015年11月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鲁安发〔2016〕31号)要求,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关键,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着力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充分发挥集中行动统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将集中行动与非煤矿山、危化品转型升级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计划有效衔接,延期至2018年底。现将2017年集中行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非煤矿山、危化品转型升级三年计划有效衔接,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油气管道、渔业生产、铁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将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执法监察,努力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2017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一是突出改革发展这条主线,持续加大对中央32号文件的宣贯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围绕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痛点和短板问题,加快制定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更大的决心抓好安全发展。三是省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明确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主攻方向,厘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察。一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直插一线、专家参与、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等措施,深入分析问题,聚焦薄弱环节,提高专业化检查水平和效能。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检查责任,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单位逐户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逐个检查,全面彻底排查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领域实施“一重点、全覆盖”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强化行政处罚,增强法律威慑,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包市督查。根据不同时期、关键时期的工作,明确包市督导的重点、方式、任务和有关要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各包市督查组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所包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参加,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职责,对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风险,要通过强化执法、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强力督促整改。
       (三)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建立和实施超前防范制度。一是抓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全力实施《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强化督导督查,推进落实13个重点行业领域、105项关键措施。充分发挥淄博、诸城等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标,完善安全防控措施。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两个体系”创建,引导标杆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全面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两个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加快建设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
       (四)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和专项治理。围绕“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29号),加快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实施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三年治理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等“四项整治”,加快制定出台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实施意见,夯实完善基础工作。开展渔业生产“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三年治理行动,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有限作业空间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结合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去产能,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海上运输、航空、铁路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细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宣传,加大主流媒体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宣传正面典型,推广好的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对每起较大以上事故都尽快查明原因,尽早追究责任,及时公布调查结论,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把重大隐患屡禁不止、发生典型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联合惩戒。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各级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宣传总结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推进集中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强化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加大督导暗访、挂牌督办、新闻曝光、宣传通报工作力度,确保集中行动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工作持续深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级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工作小组,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信息统计制度、新闻宣传制度、举报受理跟踪制度、暗查暗访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要及时沟通,共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立案查处。继续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完善异地执法模式,有效杜绝“人情执法”和执法不严等现象。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级要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力度,对典型事故将约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事故、抗拒执法等行为的有关企业单位,坚决纳入“黑名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强化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管控,将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市、区)纳入集中行动督导重点,联合有关专业小组、新闻媒体,对重点关注县整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暗访、跟踪督办,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省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田番臣,电话:0531—81792272,邮箱:sdsajjzhc@163.com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