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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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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4 11:07 点击:

        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为主线,以管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为保障,更加注重依法治安和规范严格执法,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更加注重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建设,更加注重重点地区事故防范,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效果,创新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1.重点整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配合公安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完善关闭企业遗留危险物品清理与处置规定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摸底,科学有序安全处置,确保不留隐患风险。二是采取企业法人书面承诺、职工上岗登记报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县乡村三级责任到人、群众职工举报奖励、违法违规顶格处罚、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深入开展生产企业一证多厂、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和许可证过期生产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59号)要求,组织对企业“三库”排查建档,指导企业制定“三库”建设计划,全力推动企业“三库”建设,对“三库”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予延期换证,从源头治理“三超一改”问题。四是在第四季度特别是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开展生产经营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强制性措施,严防较大以上事故。五是编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加大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执法效力。
        2.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一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换证关和复产验收关,对无力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换证或恢复生产。二是严格管控礼花弹、小礼花等A、B级产品和黑火药等高危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加快淘汰“双响类”产品。三是加强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过期注销的规定,及时公告许可证换发、吊销、撤销、注销等情况。四是指导烟花爆竹产区通过产业政策和负面清单,推动更多的不适于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企业退出生产。
       3.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一是建设并完善爆竹机械化生产示范线,进一步减少现场生产作业人员,提高爆竹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爆竹引火线“湿法制引”工艺和设备研发,淘汰“干法制引”生产工艺;指导督促主产区加快组合烟花生产工艺和设备研发,逐步淘汰内筒手工装药生产工艺。二是研究制定相关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的研发和使用;大力推动生产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强制淘汰安全可靠性差和落后的工艺技术及机械设备。
       4.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防静电工作。一是修订完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质量,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落实《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防静电设施设备安全抽检力度,促进生产企业提高静电危害防范意识,完善防(导)静电设备设施。
      5.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书面警示、挂牌督办制度,推动基层地方人民政府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二是督促传统产区、重点地区,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追踪溯源,加大举报奖励和违法处罚力度,协同开展“打非”工作。
     6.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法规标准体系。一是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分工,积极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颁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启动《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修订调研工作,制定《烟花爆竹名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重要行业标准。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