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监管要闻 >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0 00:00 点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0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012月中旬至20111月,组织开展2010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醴陵和浏阳三个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对9个省(区)的180家生产企业和270家批发经营企业(抽检计划见附件)进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以下简称总局委托抽检)。受委托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制定抽检工作计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做好抽检工作,并于2011131日前完成总局委托抽检任务,21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报送抽检工作总结和检测结果报告。

二、在本次总局委托抽检工作中,有关抽检品种数量、抽样方法、检测程序、检测结果判定、复检备用样本提取和封存,以及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受理和复检等方面的要求,仍按上一年度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三、要将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购销合同签订情